本帖最后由 北海若 于 2026-7-4 19:17 编辑
离开那个你不爱的人
网络里经常出现很多情色新闻,出名的不出名的,小众的大众的。总是会引起一轮又一轮的讨论和争辩,对立的,第三方的,自诩为中肯真理的,各执一词。毫无新鲜和道理!我想表达我的看法!
我的意见是:很多感情中,有些人很明显是不道德不厚道的,但是对于提出离婚,我理解并支持。作为一个单纯性别的人,男人女人都有权利离开一个你不爱的人。如果放开来讲,可以说成是,人可以选择离开一个外表丑陋的伴侣,或者不合自己三观的男女朋友,自己对对方完全不能产生欲望,便是离婚的充足理由,应该批准其通过良心的测试,或者说值得忍受良心的谴责。
有人不平,举例若干反驳我的荒谬意见,以证明婚姻之间不应该因为外型的丑陋而离婚,因为如果他丑陋或者存在重大缺陷,从开始你就不应该接受这个婚姻,接受之后就应该无怨无悔的忍耐终身。
我承认,有人一辈子挑着不足一米高的妻子流浪街头,只为让瘫痪的她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,但那是一种年久形成的依赖,是让我感动流泪的人情美,但我决不相信,他们会拥有正常的夫妻生活。人通常爱美求美,可是也怜孤恤贫,怜悯、同情、慈悲都可以算是广义的爱,甚至因为没有自身的私欲而更加洁净崇高伟大,但那决不是男女间的爱。
女人如果不能得到爱人的欣赏和赞美,男人如果不能得到爱人的敬重和信任,即使法定的夫妻关系让他依然守在你身边浑浑噩噩度日月,即使良心道德的束缚让他施舍样的赐你一点爱的感觉,那也只会让一个人陷入绝望的深渊,彻底明白自己的价值是零,自己的存在只是阻碍着对方的幸福。他每怜悯地望你一眼,你的自卑感就加强一分,他每次不经意间流露的厌烦无奈,都深深的在你心口割上一刀。最终,这个看似幸福的不被遗弃者,变得麻木、自卑,全然失去自信和自尊,活在仰人鼻息必须感激涕零的阴影下,虽然,这也许并不是那位处于优势的一方的本意。
人最基础的欲望是性欲,那是甚至在没有对象的情况下也必须释放的多余的生命力。遇上这样必须释放的时候,手淫意淫不用说是大量存在了,听说在某些严重缺乏女人的地方,男人甚至会搂着牛犊或绵羊发泄自己的需求,又或抱着枕头被子尽情搓揉,当此时,便是多么丑的异性,恐怕也是被渴望的性欲对象了。此用以反驳某人所问:依你说,丑女都没有正常的性生活啦?!
提而升之的,当为情欲。情欲是一定要基于产生性欲之上的,即使一小时前刚刚从相爱的床上下来,此时若看到一个身材惹火的性感女子,难免还是有大把男人心猿意马起来,纵然不见得能成功的交往,但这一动心,便是他对一个异性产生了情欲。纵情者恨不得天下美女皆淫遍,即使同1000个女人有关系,他也还要想着第1001个,因此有人说:性欲容易满足,情欲不能满足。好比饥饿容易对付,但嘴馋难以克服一样,人对情欲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。
唯一能压制住情欲的,恐怕只有爱欲。情欲的对象是天下所有能勾引起性欲之人,爱欲却只对特定对象性致勃勃。此所谓弱水三千,我只取一瓢饮,森林无边,我只选择一棵树栖息。出其东门,有女如云,虽则如云,匪我思存。大街上充塞着形形色色的美女,干我屁事?我的眼里只有你。当爱欲发作时,容貌似乎退到次要位置了,女人的温柔、风流、聪敏都可以成为异性追求爱慕的东西,情人眼里出西施嘛,但是起码你也不能像东施才行。无论怎样,从恐龙身上看出蝴蝶来,还是有些不可思议的难度哟!
有首歌唱道:离开那个你不爱的人。这样做,无论对人对己,都可以称得上是善事。不要试图用强者的高尚慈悲去无情揭露弱者的渺小可怜,与其让她在这种慢性凌迟中失去做人最可贵的尊严和理性,不如给个痛快的死。痛苦后,决裂后,也许她还能得到另一种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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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风 · 郑风 · 出其东门》
出其东门,有女如云。虽则如云,匪我思存。缟衣綦巾,聊乐我员。 出其闉闍,有女如荼。虽则如荼,匪我思且。缟衣茹藘,聊可与娱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ps1: 当然,各持所见。谁怎么认为都是对的,毕竟都是活在自己的认知Ps2:所有的理由都是自我洗脑,自我感动。我也并不反对ps3:天马流星拳&&&&&&&&&&&~~~哄哄哈哈
ps4:很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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